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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工业废物、产品销毁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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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原料中报废的熟石灰【Ca(OH)2粉末】是属于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固废?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明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其他强碱性固态碱和碱渣,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399-35。建议对报废的熟石灰进行腐蚀性分析,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GB5085.7的分析要求,pH值不超过12.5的,建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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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固废法》第十七条: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环保自主验收《固废法》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贮存场所《固废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制度台账《固废法》第三十六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5.排污许可《固废法》第三十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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