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保365小编继续来给大家科普一般工业固废的利用方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代码 | 名称 | 备注 |
Z01 | 铺路 | 用于代替石灰、石子等路基材料,适用于多种大宗固废和炉渣 |
Z02 | 建筑材料 | 用于水泥、砖瓦、砌块、板材、陶瓷及制品、建筑石膏及制品等,适用于多种大宗固废和炉渣、8-14其他工业副产石膏、8-15含钙废物等 |
Z03 | 农肥或土壤改良剂 | 适用于部分有机污泥、8-8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等 |
Z04 | 矿渣棉 | |
Z05 | 铸石 | |
Z06 | 其它 | 一般不选该选项 |
Z07 | 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除外)或以其他方式产生能量 | 如制RDF(垃圾衍生燃料)等 |
Z08 | 溶剂回收/再生(如蒸馏、萃取等) | |
Z09 | 再循环/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剂的有机物 | 主要适用于代码8-1至8-9的固废 |
Z10 | 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 | 主要适用于8-12金属氧化物废物、8-11工业粉尘、8-16金属和合金边角料碎料、8-17废旧设备等 |
Z11 | 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 | 主要适用于8-10矿物型废物、8-14其他工业副产石膏、8-19废玻璃及制品、8-22废保温耐火材料等 |
Z12 | 再生酸或碱 | |
Z13 | 回收污染减除剂的组份 | |
Z14 | 回收催化剂组份 | 主要适用于8-23废催化剂 |
Z15 | 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 | |
Z16 | 其他有效成分回收 | 8-11工业粉尘、8-20废照明材料、8-21废动力电池、8-24废吸附剂根据主要回收成分选择利用方式,确实无法区分主要回收成分的,可选择“其他有效成分回收” |
注:
1.大宗固废指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
2.利用方式选择遵循最终用途优先原则,如明确某种金属或其他无机物(如其他工业副产石膏)是用于建筑材料生产或铺路,利用方式应选择“铺路”、“建筑材料”,不应选“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如明确某种有机物是用于农肥或作为燃料,利用方式应选择“农肥或土壤改良剂”、“作为燃料”,不应选“再循环/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剂的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