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请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通过“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完成该年度管理计划申报工作,上年度产废超过10吨以上企业还需完成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申报工作。同时不再受理管理计划纸质备案工作,请各单位知悉。
*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网址:http://60.30.64.239:9090/)
危险废物市内转移备案工作
平台操作
1. 新企业或老平台未注册成功的企业,使用新平台时需要注册码,请联系区生态环境局申领注册码,注册成功后保存好账号密码,若账号密码丢失可由区局协助重置密码,需要注销账号的企业在平台“特殊业务办理”一栏进行申请。
2. 为使各单位更快速熟悉使用平台,可在“系统管理”中“知识库”一栏找到相应的操作手册或视频学习即可。
管理计划填报
1. 企业在填报管理计划过程中需将企业管理计划9大模块中(无危险废物自行利用或处置措施的企业无需填写模块⑥)信息应填尽填,完整上传模块界面要求的相关附件资料。
2. 模块③危险废物产生概况与模块⑦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措施应保持一致(除上年度有贮存外),若不一致修改模块⑤内省内转移计划。
3. 如果存在本年度危险废物计划产生量较上年度实际产生量差距较大的情况,在模块③附件中提交产废量增加的情况说明(需加盖企业章)与危险废物产生概况中排污许可证中危险废物信息相关资料;如果存在产生的危险废物未在排污许可中列明或与排污许可相关文件不符的情况,及时更新排污许可。
4. 模块⑤贮存危险废物情况中,xxxx年贮存计划量=今年的计划产生量一致;xxxx年度贮存量=xxxx年度的产生量-转移量(例1:2021年全年共产生10吨危废,转移了9吨剩余1吨未转移,最终2021年度贮存量为1吨;例2:2020年全年共产生10吨危废,转移了10吨无剩余未转移,最终2020年度贮存量为0吨);截至xxxx年底累计贮存量=xxxx全年每次危废入库的总和,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5. 管理计划填写完成后,经区、市两级审批通过后,请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入库台账以及联单填领等相关工作。
6. 若产生平台预警,根据相关预警提示及时进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在预警提示界面点击提交情况说明,阐明实际情况。
年报申报
每年度3月15日前,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10吨及以上单位应通过监管系统完成产生情况申报和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完成上年度经营情况年报工作。
医疗废物在线转移
请各医疗机构完成系统注册后,根据各自医疗废物转移类型(直接转移至瀚洋、承担中转站功能、转移至中转站后再转移至瀚洋)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
特别提醒:为保证夜间医疗废物转移工作顺利开展,应在每日下班前完成当日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填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