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危废管理“九必须”
1.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和存放地必须做到分类存放,明确标识;
2.在选定合格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或交由废物处置部门时,必须保证处置方的接受能力能够满足处置的需要,防治污染转嫁和“二次污染”;
3.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能够辨识本单位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本单位的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工作;
4.液体危险废物(废油漆、废溶剂)等必须存放于专用的桶装容器中,贮存、运输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泄漏和火灾事故;
5.固体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存放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并密闭。以防贮存、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
6.危险废物出厂时必须标明名称、编号、类别、数量、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7.长期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加盖,并密闭盖好;
8.危险废物存放点、危险废物暂存处要有相关标识及严密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危险废物;
9.一旦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漏、火灾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应急方案,实施救援处理工作,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固废危废问题在两会中被重点关注、国家增强了对固废、危废的管理力度将固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这些都代表着国家对于危废固废环保检查的力度将进一步提升,企业还需要更加重视,更严谨的提升自身危废固废管理水平,免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