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和谐广场餐厅因操作间的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37.01元,罚款5万元。执法人员在该餐厅操作间发现有保质期至2022年1月31日的“散叶罗马绿缤纷蔬菜”半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保质至2022年2月1日的“京葱长段”半袋,上述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