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产生源标识的大小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规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使用的危险废物产生源标识的大小标准:
1. 大型产生源:一般指每年产生大量危险废物的机构或企业,如化工厂、医院、石油化工厂等。这些大型产生源通常需要使用较大尺寸的标识来标示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2. 中型产生源:一般指每年产生一定数量的危险废物的机构或企业,如实验室、制药厂等。这些中型产生源通常需要使用适中尺寸的标识来标示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3. 小型产生源:一般指每年产生少量危险废物的机构或企业,如学校、办公室等。这些小型产生源通常可以使用较小尺寸的标识来标示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设置规范:
1.设置位置
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规格参数
(1)尺寸:底板120cmx80cm。
(2)颜色与字体:公开栏底板背景颜色为蓝色(印刷CMYK参数附后,下同),文字颜色为白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3)材料:底板采用5mm铝板。
3.公开内容
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产生规模、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和容积、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厂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
相关要求说明:(1)危险废物产生规模:分为1吨/年以下、1吨(含)-10吨/年、10(含)-100吨/年、100(含)-500吨/年、500(含)-1000吨/年、1000吨/年及以上共六个等级。(2)贮存设施数量:仓库×处,储罐×处。仓库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3)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仓库×平方米,储罐×升。仓库面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建筑面积之和,以平方米计;储罐容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容积之和,以升计。(4)厂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厂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厂区每一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厂区的相对位置。(5)危废名称:列出企业实际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名称。(6)危废代码:危险废物对应的八位码。(7)环评批文:公开企业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环评情况。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批复文号,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无”。(8)产生来源:指危险废物产生环节或产生工序。(9)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贮槽等设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泄露液体收集、废气收集导出及净化处理等。
具体的标识大小标准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而异,也可能因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选择和使用危险废物产生源标识时,应当参考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