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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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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数量多,分布散,其危险废物产生量少,种类多,整体管理力量薄弱,危废长期贮存,得不到及时处置,已成为威胁环境安全的风险来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已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不可忽视,且至关重要的一环。然而由干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小点散,在危废处置和贮存方面存在许多困难,最终导致环境风险的产生。

小微企业危废管理面临的困境

  1.小微企业危废管理水平低、成本高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危废贮存设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需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危废的贮存装置,危废标志及标签、危废台账及相应管理制度。然而大量小微企业不具备专职,专业的环保管理人员,往往由企业老板或其他人员一人身兼数职,且文化水平不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响应有滞后。因此许多小微企业的危废贮存、转运情况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出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计建设不规范,危险废物长期存放在危废仓库甚至混入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或者被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接收等问题。

    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战等影响,大环境经济形势严峻,小微企业对于经济贸易大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倾向于减少开支,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投入成本的意愿降低。相比于产废企业数量,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数量较少,因此在危废处置市场有很大的主导权。由于危险废物产生量小,小微企业在危险废物处置中无话语权。处置单位存在以许可量已满等理由拒收,或设置最低缴纳费用,如“不足1吨的均按照1吨收费"或提高运输费用等的情况;如果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较多,则可能需要寻找多家不同的处置单位,造成企业危废处置的成本提高,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合规处置的意愿,从而增加了危废管理的阻力。

  2.小量危险废物缺乏有效的运收体系

  由于各家小微企业的危废量较小,且分散,对于处置单位的吸引力有限,处于市域边缘的危废处置单位希望积累到一定数量再派车转运,可能出现无法及时转运的现象。一些中小企业,因量小距离远难以找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处置,因此贮存企业数量较多但每家企业贮存量较小。小量危险废物缺乏有效的收运体系,因此贮存比例较高。以某市为例,该市危废经营单位其他废物(HW49)综合利用能力不足,但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具备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贮存企业数量多主要是由于缺乏收运体系导致。小微产废企业难以找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处置或处置成本偏高,因此将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随之提高。

  3.低成本、高环保监管能力更待提升

  由于大量小微企业被纳入到政府的监管范围,环保监管的复杂性增加。产废小微企业与处置单位合作处理危险废物有利于互相监督,但双方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可能合谋而增加政府监管的难度,而环保政府部门人员有限,可能导致监管疏漏,执法不力等现象发生。目前,小微企业危废收运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各县市区难以统一步调,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事务,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流合作存在壁垒,而降低工作效率,缺乏环保部门,乡镇、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等其他多部门联合监管的统一的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合力。同时存在县市区、平台自行定价,全市缺乏合理定价指导机制的问题。因此多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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