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毒有害物质等固体废物,需推动源头控制。由于其存在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不宜处理等特性,需通过去产能和减量化等方法管控。对于去产能(工艺替代),国家相关部门公布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废的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的限期淘汰名录。对于产生量巨大的尾矿,重点明确了尾矿库污染防治关键环节与治理措施,建立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加强尾矿信息化管理。工业固废防治包含鉴别、贮存和填埋、综合利用(定期发布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综合利用评价)、集中处置 (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 )等程序。 新修订的“固废法”中的核心管理制度有:产生者连带责任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和跨区域合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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