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例。其中部分案例涉及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此类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吹哨人”及时举报,有助于精准治污。
有群众举报,宿州市埇桥区解集镇有人擅自收集制药厂和化纤厂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当地村庄非法倾倒。根据举报线索,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时派员调查。经评估鉴定,两处倾倒点为非农用地,涉案固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宿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处罚,其中非法倾倒者被处罚10万元。根据有奖举报规定,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有群众电话举报,濉溪县刘桥镇有人非法收集、处置废机油。根据举报线索,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展开调查。经查,该收集点现场存有数百吨废机油。经鉴定,堆放物质属于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固废被随意倾倒会使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孔隙向四周和纵深的土壤迁移。在迁移过程中,有害成分要经受土壤的吸附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通常,由于土壤的吸附能力和吸附容量很大,随着渗滤水的迁移,使有害成分在土壤固相中呈现不同程度的积累,导致土壤成分和结构的改变,植物又是生长在土壤中,间接又对植物产生了污染,有些土地甚至无法耕种。经雨水的淋滤作用,或废物的生化降解产生的沥滤液,含有高浓度悬浮固态物和各种有机与无机成分。如果这种沥滤液进入地下水或浅蓄水层,问题就变得难以控制,从而使一个地区变得不能居住。
产废企业和固废处理企业都应担负起环保责任,合规合法合理进行固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