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文件和载体不能被擅自销毁,秘密载体的属性决定它归秘密载体国家所有,不是私人物品,个人不能保存和处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销毁涉密载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秘密载体销毁,是指通过物理或化学处理,改变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仍有使用价值但具有冗余性的秘密载体的原始形态,以确保所包含的秘密信息被完全去除而无法恢复的活动。由此可知,政府机关单位中已经淘汰报废的电脑硬盘、移动u盘等通讯、办公设备,以及流程稿、送审稿、讨论稿、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等。起草过程中形成的机密文件和材料都属于涉密文件。一般情况下,保密文件销毁应该要及时,但正在使用或经审核后保存归档的除外。严禁非法捐赠或转让给秘密载体,严禁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